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之“青春宣言·励志厉行”
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全院学生深入了解中国人民持续奋斗的伟大历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给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平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院团委计划举行“青春宣言·励志励行”演讲比赛。
一、活动主题:
青春宣言·励志厉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院团委
承办单位: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三、活动参与对象
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参赛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观点新颖、文字简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欣赏性和时代性,有一定的理论高度,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青春、责任、梦想、奉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2)演讲必须脱稿,演讲过程中要求选手语言流畅、演讲技巧娴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时间限制: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时3—5分钟。
2.参赛人数:
要求各院(系)选派1—2人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必须于5月7日上交参加比赛选手名单(姓名、系别、演讲题目、联系方式),交团委学生处。(见附件)
3.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地点:学术报告厅
五、评分标准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时间把握、综合印象五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累加后求平均值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1、演讲内容:3分。
(1)紧扣主题;(2分)
(2)语言流畅,真情流露;(0.5分)
(3)题材新颖,内容丰富;(0.5分)
2、语言表达:5分。
(1)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2分)
(2)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表达流畅;(2分)
(3)事例鲜活,情感丰富,肢体语言,激情昂扬。(1分)
3、仪态表情:1分。
(1)衣着整洁,仪表大方;(0.5分)
(2)表情自然,举止得体。(0.5分
4、综合印象:1分。
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六、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团委学生处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青春宣言·励志励行”演讲比赛报名表
姓名
院系
参赛题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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