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纲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它是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的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的学生群众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条 本会的职能是管理,指导和协调全院大学生社团的活动,促进大学生社团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我院大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会员
第四条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社团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义务
1、遵守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其决议。
2、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集体荣誉,勇于同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社团联合会交给的任务,并为大学生联合会及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正当途径对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所在社团的工作进行建议和批评。
3、参加社团活动并接受培训。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条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设常务会员九名,组成常务委员会。并聘请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代表团委具体指导,监督本会工作。
第八条 委员会闭幕期间,常务委员会有以下权利:
1、讨论委员的提案,制定本会职权范围内的一切大正方针和工作条例。
2、决定对某一社团的审查,限期重组。
3、引导社团健康发展,协调社团间的相互关系。
第九条 社联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到四名。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活动部、外联部。以下为各部介绍:
(一)办公室(秘书处):财务和档案管理。通知每次会议的举行,每次会议做必要记录,集合并整理全校学生社团的基本资料,处理各社团的申请、注册工作及社团工作的考核。
(二)宣传部:以外树形象,内树新风为己任,积极与新闻部门联系,对社团重大事宜和活动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负责对各社团的宣传报道和社团刊物的审查,它是社团联合会与各协会之间的纽带,是全校师生了解各协会活动情况的窗口。
(三)策划部:对社联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策划,在遵循社联活动宗旨的前提下,不断开拓新的社联活动模式,扩大社联活动的影响;对各个学生社团活动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定。
(四)活动部:对各社团的工作直接指导和监督,促进社团活动,开拓活动创意,引导社团更好的开展活动,是社联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者。
(五)外联部:加强对外联系,争取社会上的支持,在各企事业单位与学校社团联合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社团联合会举办各项活动筹备资金;加强同各兄弟院校的社团联合会间的联系,扩大本会对外影响。
社团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
1、学生社团成立前,须由社团发起人向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成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成 立目的,动机,活动宗旨,方式,会 员范围,经费来源,近期工作设想以及主要发起人的情况介绍。
2、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成立申请书对社团进行调查,审核,根据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及社团发起人的组织领导能力表决是否允许其成立。获准成立的社团应答辩。
3、获得答辩权的社团须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介绍所申请社团的情况,并回答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及其他委员的质询,由学生 社团联合会会长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对申请成立的社团进行注册,应到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有效。
4、通过答辩的社团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下健全机构,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社团的章程,并报院团委备案,经同意后招收会员。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
1、学生社团每年在指定日期到大学生联合会办理注册登记。
2、学生社团办理注册申请书并填写注册登记表。内容包括开展社团活动宗旨,目的,会员情况,组织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上一 学年活动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及下一学年主要工作计划和构想。
3、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注册申请书对社团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对该社团进行注册。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取消
1、学生社团不能每年按时进行申请注册和登记的,视为该社团的自动取消。
2、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中一项或多项时,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社团的注册资格:
(1)组织内部管理混乱 。
(2)社团经费的管理,使用出现严重漏洞的 。
(3)社团主要成员借社团名义进行违反法纪,法规,校纪,校规的活动,影响恶劣的。
3、取消注册资格的社团在恢复注册资格前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4、取消资格的社团负责人在提出完善改进方案并已取得成效后,可再次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学生社团,本会将责令解散。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各学生社团的活动原则上独立进行,一切面向全校的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事先均要向本会协调部汇报,并由文秘部备案, 以便对其活动进行协调考察。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按《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各学生社团自筹。
第十六条 本会对各学生社团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评比,对在学生社团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学生社团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各学生社团要定期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本会将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十八条 各学生社团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竞赛。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常务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的章程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修改后的章程要提交全委会讨论认 可后具体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请示学校的有关部门后,直接实施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并及时向全委会通报。
第二十条 有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出修改或补充章程的要求时,可由常委会讨论后,交全委会表决。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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