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学生管理  公寓管理  学生资助  定向培养军士  国防教育  支部建设  资源中心 

学生资助

THIS NAME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工作动态 >> 正文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各类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院:

为确保我院的各项奖助政策顺利有序实施,公平、公正并及时地将各类奖助学金指标落实到学生,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 ( 2020 ) 15 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和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20 年奖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加强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各系院要成立由系院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崇高荣誉,各系院要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政策要求,按照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优秀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系院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 要在全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二、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报送内容

1)系院、班级通知,(2)公示材料:纸质版文本材料和公示照片,(3)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4)申请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2.报送时间及方式

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10 30 ,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纸质材料通过系统导出后打印,系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崇德楼1107)。

3.其它要求

对于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 (10%) , 但达到前30% (30% )的学生, 要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在《初审名单表》备注栏对此类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报送内容

省政府奖学金报送内容:(1)系院、班级通知,(2)公示材料:纸质版文本材料和公示照片,(3)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4)《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1)系院、班级通知,(2)公示材料:纸质版文本材料和公示照片,(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1)系院、班级通知,(2)公示材料:纸质版文本材料和公示照片,(3)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4)《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需要报送材料:(1)系院、班级通知,(2)公示材料:纸质版文本材料和公示照片,(3)申请表,(4)《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5)评审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报送时间及方式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为 11 15 ,国家助学金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11 20日。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备案表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评审报告打印,盖系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崇德楼1107)。

3.其它要求

对于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5% ( 15% ), 但达到前30% ( 30%) ,要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将证明材料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评审系统。

各系院要把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给予国家(政府)助学金资助的标准应不低于平均标准,确保其顺利就学。

(三)学院奖学金、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报送内容:电子版备案表、评审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加盖系院公章。

2.报送方式及时间:电子版备案表发送1227464608@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崇德楼1107)。

三、大力加强政策和典型宣传

各系院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的奖助政策,宣传好学上进、励志感恩的学生典型,增强获奖学生荣誉感,为广大学生树立模范榜样,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928

上一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 下一条:团委学生处举办学工系统使用培训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