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本学年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0、2011级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2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系(院)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学前教育学院
1
山工机电工程学院
会计与统计学院
经济管理系
生化学院
建筑工程系
语言学院
备注:评选的省级先进班集体必须为上一年度的院级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要求
1.各系(院)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先优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各系(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见附件】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系(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双面印制,纸质报送),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版报送)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团委学生处。
4.请各位在打印相关纸质登记表前先将该登记表电子版发田广庆老师初审一下,以避免重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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