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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领导、老师:

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评审公示工作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的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组织评审工作。院(系)要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干部等担任成员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要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担任成员的年级认定工作组,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做好公示工作。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参评学生资格初审工作,特别注意要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要求,将参评学生资格要与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及公寓内是否使用违规电器挂钩。国家奖学金评审请严格按省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1]26号)(详见附件)通知要求办理。

二、国家奖学金材料填写要求、报送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2.申请表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各院(系)必须采用统一标准,即从“年级、专业、班级”三个标准中任选一种排名填写。

3.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

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和学校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5.各院(系)必须加盖院(系)公章。

6.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工作时间安排

1014前,为各院(系)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

1015,市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系统审查我校上报奖助学金数据,学院将根据市资助中心审查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01512时数据修改上报截止,市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三)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说明。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需要报送的材料及填报注意事项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报送材料: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基本情况;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包括照片,请用学生的身份证号作为该学生照片的名称,像素126*160)。

“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表填报注意事项:

一是表中“学习成绩和获奖情况一项”,学生信息填写要规范、具体,不仅要填写获奖情况,还要有学习情况,坚决避免只填写“学习优秀”几个字或“**分”等,无法体现真实的学习及获奖情况。此项要求详细写明申请学生此次评选依据的时间范围内的学习成绩总分及排名(名次/总人数)、所获奖项等情况,具体参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格式。

二是 “申请理由”一项,学生信息填写不能过于简单,甚至只填写“家庭贫困”几个字。此项要求详细写明申请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字数不少于150字。

三是相关数据格式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二)国家助学金

报送材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说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各院(系)留存备查,不需报送学生处。

填报注意事项: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表中相关数据的填写请严格按照该数据表中“导入说明”及“民族参考表”中要求填写。

(三)省政府奖学金

报送材料:2011-2012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审核汇总表;《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要求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

(四)学院奖学金

报送材料: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备案表。

四、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相关材料请与1015日前报送学生处。

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备案表可在1022号左右报送学生处。

五、奖助学金系统登录方式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相关数据由各院(系)于1014日前登录系统自行录入。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有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提交的数据后统一录入。

系统登录网:http://scholarship.xszz.gov.cn/Login.aspx

用户名:各院(系)名称     密码:111111

打开网址后,点击用户名右侧的“选择用户”,然后点击 “各地市属高校”前面的“+”选择“潍坊市”,再点击“潍坊市”前面的“+”选择“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再点开“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前面的“+”选择各自院(系)登录。

六、说明

1.各院(系)报送的相关材料顺序要保持一致。(例如,国家助学金需报送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说明两个电子表,这两个电子表里的顺序要保持一致)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材料填写时要注意,学生申请时间与院(系)同意推荐时间间隔5天。

3.国家奖学金纸质材料报送前请先将电子稿发学生处一份(QQ335954348),学生处审核合格后再组织学生打印。

4.各类奖助学金申请人填写申请理由时请用“第一人称”。

5.国家助学金要按照各档次1:1:1的比例报送。

6.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将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后下载打印。

7.奖助学金评选完成后,请各院(系)简单写一份“2011-2012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情况说明”,加盖院(系)公章后学生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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