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全班学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勤俭节约、文明礼貌、尊师爱校,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
2、全班学生勤奋好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空气浓厚,并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动手能力有较大提高,创新发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多数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早操、自习出勤率高。
3、全班学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遵纪守法,班内全年无较大人为事故发生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全班学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涌现出一批校园社会工作和其他活动的积极分子。
5、全班学生干部在执行“量化管理”中,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班级凝聚力强,争先创优意识强,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全院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名额
根据各班级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以系(院)为单位按五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先进班集体”。
二、“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有远大的学习目标和崇高的学习目的,有科学的学习态度,顽强的学习意志,较强的学习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及创新发明意识,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量化管理成绩年平均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前1/2(有一门非主干课程不及格也可参评)。
3、有良好的生活、卫生、锻炼、娱乐习惯,保持心情舒畅,有规律的生活,科学适量的体育锻炼,健康有益的娱乐;积极参加各项美育实践,有较高的审美情趣;自觉学习心理健康知识,进行心理健康训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
4、学生非专业素质指标纳入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畴,引导和激励学生更好地进行素质拓展。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综合测评量化管理成绩、学习成绩年平均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可适度放宽。名额由各院(系)系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系公示一周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且在受奖面不扩大的基础上其数额不得超过本系学生总数的4%。
①参加学校以上(不含学校)级别的各类专业竞赛(含技能)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②科研开发项目(产品),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奖励者。
③在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只限论文前 2 名作者)。
④协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果,经项目主持教师提议者。
⑤在文体活动中,获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三名者。
⑥在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公益活动、教学服务等方面有特殊成绩者。
⑦学生干部有显著成绩,为教师、同学所公认者。
(二)评选办法
1、以班为单位按学生总数的20%的比例分配优秀学生名额。
2、各班根据学生个人一学年来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主要参照学生个人综合量化管理成绩,确定优秀学生候选人。
3、由辅导员组织班级全体学生按“优秀学生”限额在候选人中进行公开民主推选。
4、召开系(院)务会,听取辅导员及任课教师意见,依据学生个人综合量化管理成绩、参照学生推选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审批系(院)级优秀学生并公示,将审批名单和全学年综合量化管理成绩、各学科成绩报团委学生处审核。
5、受警告以上处分以及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1、德:考核学生干部的政治思想品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章守纪、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联系群众、以身作则、为广大同学做出表率。
2、能:考核学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能力、教育能力、管理能力和文字能力。
3、勤: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朝气,有干劲,能够组织开展有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的一些活动。
4、绩: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各项任务及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实际成效和贡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综合量化管理成绩,即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及日常量化管理成绩班级排名均进入前2/3。
5、学生干部是指该学年内任职超过一个学期的班委、团支部、学生会、团委成员。
6、受警告以上处分以及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评选。
1、各班按下达指标推选优秀学生干部,先由全班民主评议推荐。
2、系(院)务会在听取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意见后参照学生推荐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确定审批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并公示,将审批名单和综合量化管理成绩、各科成绩报团委学生处。
四、表彰办法
召开院系学生参加的表彰大会,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证书,公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出光荣榜,先进个人均填写登记表并入本人档案。
8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范围:各团总支、团支部以及我院在校脱产生团员、教职工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总支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能按照团章规定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和研究青年的思想实际。积极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团员青年具有良好的精神。
2、团总支和支部班子建设:有一个热心团的工作、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的团总支或支部委员会,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具有创造精神,独立地开展团的活动,真正起到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3、带领团员青年学习:能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学习积极性,学习风气浓、学风好。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
4、组织生活健全: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能认真地进行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团员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
5、根据团员青年特点开展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捐款捐物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种丰富多彩的促进青年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活动。在全院举行的各种活动比赛中成绩突出,团的工作有号召力和吸引力。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贯彻执行党团组织的有关精神,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热爱团的工作,热心团员青年服务,工作踏实肯干,勇于开拓创新,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起表率作用,在团员中威信高,所在团支部工作有特色。
3、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量化成绩和学习成绩名次占班级前1/2。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遵纪守法。
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对集体工作兢兢业业,在团员青年中起骨干作用。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量化成绩和学习成绩名次占班级前1/2。
5、作风扎实。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表现突出者。
三、评比办法
(一)由院团委召开系(院)团总支书记和各团支部书记会议或委员扩大会议宣布评选通知和分配名额,各单位评比名单确定并将事迹材料报院团委审定后,报院党委审批,由院团委统一公布。
(二)每年评比一次,在“五·四”青年节前发文表彰。“先进团总支”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团总支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先进团支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支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优秀团干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团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十,“优秀共青团员”额定数原则上为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院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填表装入档案,载入团组织光荣簿。召开表彰大会,列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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