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学生管理  公寓管理  学生资助  军士风采  国防教育  支部建设  资源中心 

学生资助

THIS NAME

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资助政策 >> 正文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

发布日期:2013-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合作”五种优秀品质。特修订该条例,以规范奖学金的管理工作和评定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全日制学历在校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1、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备“五种”优秀品质,为学院和谐校园创建和校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有明确学习目的,正确的学习态度,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综合测评量化管理成绩年平均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前12、学习成绩年平均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前12者(有一门非主干课程不及格也可参评)。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综合测评量化管理成绩、学习成绩年平均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可适度放宽。

①参加学校以上(含学校)级别的各类专业竞赛(含技能)获奖者。

②科研开发项目(产品),获得学院(含学院)以上奖励者。

③在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④协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果,经项目主持教师提议者。

⑤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比赛并获得名次者。

⑥在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公益活动、教学服务等方面有特殊成绩者。

⑦学生干部成绩突出,为教师、同学所公认者。

6、对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院长有权直接授予奖学金。

(二)评奖办法

1、评奖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即专业知识能力成绩与其他量化管理成绩两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能力成绩占60%,其他量化管理成绩占40%

1)专业学习及能力方面的评定,按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各科学习成绩(学分绩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名次。

2)其他量化管理成绩方面的评定,按学生全年个人量化管理综合测评排名计分(本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名次相加,不包括专业学习成绩),从低分到高分排列名次。

2、计算方法为:专业学习名次数×60%+其他量化管理成绩名次×40%排名数,分值少者列前。

3、学生非专业素质指标纳入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评选范畴,引导和激励学生更好地进行素质拓展。

(三)评选时间

原则上第一、二学年各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后结合总结评比同时进行)。

(四)评选程序

1、以教学班为单位,在学年总结评比的基础上,主要参照综合量化管理成绩,按班级人数15%左右的指标比例,进行班级民主推荐。

2、召开系(院)务会,听取辅导员及任课教师意见,参照学生推荐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审批获奖人员及奖金数额并在系内公示后,将审批的获奖人员材料报团委学生处审核。

3、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负责审查、核实无误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

4、团委学生处监督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1)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2)考试考查课程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者;

(3)主干课程有不及格者;

6、同一学年度内,奖学金不能兼得。

7、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受到通报批评的班级、宿舍、个人,其成员将降低一个档次参加奖学金评选;一学期累计受到三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班级、宿舍,其主要班干部、宿舍成员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8、学生严重违反学院纪律或国家法律,学院有权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及所占比例。

1、等级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2、比例:总受奖面为学生总数的15%左右,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奖励比例原则上为:一等占2%、二等占4%、三等占9%

(六)在具体分配名额时将依据下列原则:

1、原则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在三个受奖等级中,每班各等奖不少于1人次。

2、各系(院)所分配奖学金总额与受奖指标和系学生总数的比值,原则上不超过学院规定的人均指标。

二、单项奖学金奖

对在专业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增设单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学金种类与评奖条件

1、科研成果奖条件(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评)

学业上有所创见,在校内外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省、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专题性报道,或有小发明,小创作经学院科研指导小组鉴定获奖者。(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生科研成果展评)。

2、文体活动优秀奖条件(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评)

⑴体育比赛:个人省前六名、市级前三名者。

⑵文娱活动:个人省前六名、市级前三名者。

⑶智力竞赛、普通话与书法比赛,个人省前六名、市级前三名者。

3、单科优秀奖条件(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兼评)

各专业主干课程奖本班中的第一名(以教务处批准的教学计划为准)。

4、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条件

奖给积极组织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者。

(二)金额及所占比例。

以上单项奖学金总体控制在学生总数的10%左右,单项奖学金奖原则上每项每人100元。

三、发放办法

召开院系表彰大会,授予“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和“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填写奖学金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上一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下一条: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