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学生管理  公寓管理  学生资助  军士风采  国防教育  支部建设  资源中心 

学生资助

THIS NAME

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资助政策 >> 正文

关于2011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1-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在我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大意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完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这项工作,要使学生真正得到实惠,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惠民政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系()要大力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工作要覆盖到所有经济困难学生,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系()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召开专题班会宣传布置此项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了解贷款政策和申请办理程序及要求。

三、准确了解贷款的办理政策,详细宣传、说明办理流程

各系()务必要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等材料,通过各种途径广泛重点宣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及各项要求等。

四、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让学生真正体会到国家“服务为民”的宗旨,使学生体会到国家这项惠民政策真正给学生带来的好处。

2、要采取各种措施使这项工作顺利启动并完成。2011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

3、各系()要针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重点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此次机会,保证学院2011年缴欠费工作有效推进。

4、请各系()务必设立专人办理这项工作,并保持联络电话畅通。

5、学生办理时间在暑假期间,为让学生能够顺利办好,各系()务必要详细布置,保证业务办理有条不紊。

6、对于专升本的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回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7、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山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8、申办工作结束后,各系()要跟踪询问贷款办理情况,同时要注意留存好相关存档资料,以便日后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及农信社做好催还贷款工作。

各院系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陆洪芳,联系电话:0536-3276312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